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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09/04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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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4種人死亡的時候,應該依照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:
1.
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死亡的時候,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。
2.
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和外國人死亡的時候,只要將他所遺留在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。
3.
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,被繼承人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,在他死亡的時候仍然應 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。
4.
大陸地區的人民死亡,應該將他所遺留在臺灣地區的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。
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、第3條之1
(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0條)

 

資料來源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web/ETW118W/CON/495/5759180410837941463?tagCode= (財政部稅務入口網)

更新日期107/02/23